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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er(木马点击器)类病毒随网络广告的出现而出现,这种行为被称为‘点击欺诈’,已经存在了很多年。但是近一年多来,瑞星全球反病毒监测网截获的Clicker(木马点击器)类病毒以几何级数增长。”瑞星反病毒工程师介绍,“这些Clicker病毒的侵害范围覆盖了所有主流的‘点击付费’广告,牟利方式也是五花八门”。
据介绍,所谓“Clicker病毒”中文名叫做木马点击器,它们侵入用户电脑后,会根据病毒编写者预先设定的网址,去点击网上的广告,如百度竞价排名、Google AdSense等,让广告主支付更多的广告费,而病毒犯罪团伙及其合作伙伴则会分享这些额外的“利润”。
瑞星工程师表示,这只是“点击欺诈”最简单的牟利方式,还有其它各种各样的黑色商业模式,包括有的公司向黑客团伙购买中毒机器的使用权,对竞争对手的“竞价排名“广告进行恶意点击等等。这些“点击欺诈”重创了广告主对互联网广告的信心,从而拒绝再为此付费。
对于“Clicker病毒”和“点击欺诈”的防治,瑞星安全专家表示,目前除了使用杀毒软件截获并清除病毒之外,没有更好的技术处理方式。这些“Clicker病毒”可以伪装得非常巧妙,不会让感染的电脑“傻乎乎”地疯狂点击某个广告,而是通过大量地、不同区域地传播病毒来获得总体的均衡的点击量。这样就造成了广告提供商的审核失效。
据国外机构统计,目前互联网上广告总点击率的35%来自于点击欺诈,总损失达数十亿美元。2006年,某著名搜索服务商曾遭客户起诉,客户称其运营模式助长了点击欺诈行为。后来,该服务商提供了9000万美元的赔偿金进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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