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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春节将至,贺春节祈平安,每家互联网公司都渴望新的一年风调雨顺。
但遗憾的是,Google 和 Microsoft却在近日透露了自己曾经受骗而成为恶意程序供应者的事实。恶性产业链诸如这样“误导”大企业的行为,突显了这类以广告为收入来源的企业与其客户的安全需求之间着实存在着利益冲突。Google 和 MSN 这类广告厂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贩卖广告,因此,这些公司理当专精于各种广告销售手法。而且这些公司并非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电脑而存在,因此,针对大部分的广告只会采取大致够用的安全措施。当然,如果他们没有任何一点安全措施,那消费者根本就不会上他们的网站。但是,如果他们花费比现在多十倍的精神来做好安全措施,那他们的广告业绩却又将大受影响。如果您也在广告业,那安全性当然会是一个您希望降低的成本。
消费者的需求是网页浏览安全性,但广告厂商的需求则是以更少的成本创造更多广告收入,两者之间存在着基本的利益冲突。事实上,我在华顿商学院 (Wharton) 的 MBA 课程告诉我,一家经营良好的广告商会有一份试算表来告诉他们:花在安全性的每一分钱 (事实上很少) 可用来多卖多少广告,而少花在安全性的每一分钱又将带来多么少的损失。当广告业务大到这样的规模时,基本上已经是一种数字游戏了。反观信息安全产业,如果信息安全厂商没有达到消费者的期望,营收就会受到影响。因此,信息安全厂商的主要目标与客户对网络浏览安全性的需求是一致的。反之,卖更多的广告与提高安全性却是互相抵触的。因此,想到 Microsoft 和 Google 同时也身兼信息安全服务厂商,这一点颇令人毛骨悚然。对这两家公司来说,来自信息安全的营收只占广告营收的九牛一毛而已,根本微不足道,因此无可避免地,研发预算的分配也是如此。这就是为何我会选择使用信息安全厂商的安全工具,而非广告商所提供的工具。
以广告营收为主的经营模式确实是一种创新,但是这样的模式并不适用所有类型的企业。消费者应该有这样的认知,那就是:对一家以广告为收入来源的企业来说,安全性原本就比不上广告营收来得重要。
@原文来源:Conflict of Interest Leads to Big Malware Att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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