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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比特网 200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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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病毒盗取北京网通用户的ADSL号,然后在网上购联众会员资格、游戏点卡等,通过转卖牟利。昨日,五名“少年黑客”因涉嫌盗窃罪在西城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19岁的边某、郭某等于2006年6月至10月间,通过相互交流盗窃方法、介绍并联络销赃人、共用销赃账号等方式,分别在河南省濮阳市家中或网吧里利用计算机病毒程序,盗用北京网通客户ADSL账号购买联众会员资格、游戏点卡等网络产品,之后转售获利2万余元。而网通公司为此损失了40余万元。
据了解,其中一人在第一次犯罪时尚不满18周岁,其他人也均为85年以后出生。
昨日9时,几人被法警带入法庭。边某向法庭供述,“我花了几百元钱从网上购买录像,后来就学会了。”他先通过扫描程序找到北京网通可侵入的客户电脑后,植入木马程序“灰鸽子”,然后通过IE代理软件冒用网通客户名义进行购买游戏点卡等,最后以3折至5折的低价卖给淘宝商家。
而刚满18岁的何某则求情说,“当时就觉得好玩,没意识到这是犯罪。”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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